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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陽修:與高司諫書

修頓首再拜白司諫(高若訥,時為右司諫)足下。某年十七時,家隨州,見天聖二年進士及第榜,始識足下姓名。是時予年少,未與人接(交往),又居遠方,但聞今宋舍人兄弟與葉道卿、鄭天休數人者,以文學大有名,號稱得人。而足下廁(置身)其間,獨無卓卓可道說者,予固疑足下不知何如人也。

其後更十一年,予再至京師,足下已為御史裏行(掌管監察的官員),然猶未暇一識足下之面,但時時於予友尹師魯問足下之賢否,而師魯說足下正直有學問,君子人也,予猶疑之。夫正直者不可屈曲,有學問者必能辨是非,以不可屈之節,有能辨是非之明,又為言事之官,而俯仰默默,無異眾人,是果賢者邪?此不得使予之不疑也。

自足下為諫官來,始得相識,侃然正色(剛直嚴肅的樣子),論前世事,歷歷可聽,褒貶是非,無一謬說。噫!持此辯以示人,孰不愛之?雖予亦疑足下真君子也。是予自聞足下之名及相識,凡十有四年,而三疑之。今者推其實跡而較之,然後決知足下非君子也。

前日范希文(范仲淹)貶官後,與足下相見於安道家,足下詆誚希文為人。予始聞之,疑是戲言;及見師魯,亦說足下深非希文所為,然後其疑遂決。希文平生剛正,好學通古今,其立朝有本末,天下所共知,今又以言事觸宰相得罪。足下既不能為辨其非辜,又畏有識者之責己,遂隨而詆之,以為當黜。是可怪也。

夫人之性,剛果懦軟,稟之於天,不可勉強,雖聖人亦不以不能責人之必能。今足下家有老母,身惜官位,懼饑寒而顧利祿,不敢一忤宰相以近刑禍,此乃庸人之常情,不過作一不才(不稱職)諫官爾。雖朝廷君子,亦將閔(同「憫」,同情)足下之不能,而不責以必能也。今乃不然,反昂然自得,了無愧畏,便毀其賢,以為當黜,庶乎飾己不言之過。夫力所不敢為,乃愚者之不逮;以智文其過,此君子之賊(敗類)也。

且希文果不賢邪?自三四年來,從大理寺丞至前行員外郎,作待制日,日備顧問,今班行(班次行列,指同僚)中無與比者。是天子驟用(破格迅速提升)不賢之人?夫使天子待不賢以為賢,是聰明有所未盡。足下身為司諫,乃耳目之官,當其驟用時,何不一為天子辨其不賢,反默默無一語,待其自敗,然後隨而非之?若果賢邪,則今日天子與宰相以忤意逐賢人,足下不得不言。是則足下以希文為賢,亦不免責;以為不賢,亦不免責。大抵罪在默默爾。

昔漢殺蕭望之與王章,計其當時之議,必不肯明言殺賢者也,必以石顯、王鳳為忠臣,望之與章為不賢而被罪也。今足下視石顯、王鳳果忠邪,望之與章果不賢邪?當時亦有諫臣,必不肯自言畏禍而不諫,亦必曰當誅而不足諫也。今足下視之,果當誅邪?是直可欺當時之人,而不可欺後世也。今足下又欲欺今人,而不懼後世之不可欺邪?況今之人未可欺也。

伏以今皇帝即位已來,進用諫臣,容納言論。如曹修古、劉越,雖歿猶被褒稱,今希文與孔道輔,皆自諫諍擢用。足下幸生此時,遇納諫之聖主如此,猶不敢一言,何也?前日又聞御史臺榜朝堂,戒百官不得越職言事,是可言者惟諫臣爾。若足下又遂不言,是天下無得言者也。足下在其位而不言,便當去之,無妨他人之堪其任者也。

昨日安道貶官,師魯待罪,足下猶能以面目見士大夫,出入朝中稱諫官,是足下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爾!所可惜者,聖朝有事,諫官不言,而使他人言之。書在史冊,他日為朝廷羞者,足下也。

《春秋》之法,責賢者備。今某區區猶望足下之能一言者,不忍便絕足下,而不以賢者責也。若猶以謂希文不賢而當逐,則予今所言如此,乃是明邪之人爾。願足下直攜此書於朝,使正予罪而誅之,使天下皆釋然知希文之當逐,亦諫臣之一效也。

前日足下在安道家,召予往論希文之事,時坐有他客,不能盡所懷,故輒布(陳達)區區,伏惟幸察。不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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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作者對高若訥有何批評?

2. 文中所提的「三疑」是指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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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. 作者批評高若訥身為諫官沒有盡本份為君主進諫,默默無言,又趨炎附勢,詆譭誣衊范仲淹。
  • 2. 文中的「三疑」指的是作者對於高若訥的懷疑。一疑高若訥的才華,再疑他是否正直有學問,三疑他是否真君子。

歐陽修:縱囚論

信義行於君子,而刑戮施於小人。刑入於死者,乃罪大惡極,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。寧以義死,不苟幸生,而視死如歸,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。

方唐太宗之六年,錄大辟(死刑)囚三百餘人,縱使還家,約其自歸以就死(接受死刑),是君子之難能,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。其囚及期,而卒(最終)自歸無後者,是君子之所難,而小人之所易也,此豈近於人情哉?

或曰:「罪大惡極,誠小人矣。及施恩德以臨之,可使變而為君子;蓋恩德入人之深,而移人之速,有如是者矣。」

曰:「太宗之為此,所以求此名也。然安知夫縱之去也,不意其必來以冀免,所以縱之乎?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,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,所以復來乎?夫意其必來而縱之,是上賊下之情也;意其必免而復來,是下賊上之心也。吾見上下交相賊,以成此名也,烏有所謂施恩德,與夫知信義者哉?不然,太宗施德於天下,於茲六年矣。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,而一日之恩,能使視死如歸,而存信義,此又不通之論也。」

「然則,何為而可?」曰:「縱而來歸,殺之無赦;而又縱之,而又來,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;然此必無之事也。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,可偶一為之爾。若屢為之,則殺人者皆不死,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?不可為常者,其聖人之法乎?是以堯舜三王之治,必本於人情;不立異以為高,不逆情以干譽(求取名譽)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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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作者對唐太宗有何批評?

2. 有人認為是唐太宗的恩德感化了死刑囚犯,他們才會回獄接受死刑。作者如何駁斥這種觀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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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. 作者認為唐太宗縱死囚回家的做法有悖人情,違反法度,只是沽名釣譽的一種手法。
  • 2. 作者認為唐太宗縱囚是估計死囚會回獄受死,死囚會回獄是估計太宗會赦免他們,這其中只有猜度,而沒有什麼恩德感化。要是死囚都受到太宗恩德感化,那太宗在位六年,便不會仍有犯下了大罪的死囚。

歐陽修:送徐無黨南歸序

草木鳥獸之為物,眾人之為人,其為生雖異,而為死則同,一(全)歸於腐壞澌盡(全部消失)泯滅而已。而眾人之中,有聖賢者,固亦生且死於其間,而獨異於草木、鳥獸、眾人者,雖死而不朽(朽壞),逾(愈)遠而彌存也。其所以為聖賢者,修之於身,施之於事,見之於言,是三者所以能不朽而存也。

修於身者,無所不獲;施於事者,有得有不得焉;其見於言者,則又有能有不能也。施於事矣,不見於言可也。自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史記》所傳,其人豈必皆能言之士哉?修於身矣,而不施於事,不見於言,亦可也。孔子弟子,有能政事者矣,有能言語者矣。若顏回者,在陋巷曲肱(胳膊)饑臥而已(子曰:「賢哉,回也!一簞食,一瓢飲,在陋巷。人不堪其憂,回也不改其樂。賢哉,回也!」),其群居則默然終日如愚人。然自當時群弟子皆推尊之,以為不敢望而及。而後世更百千歲,亦未有能及之者。其不朽而存者,固不待(憑藉)施於事,況於言乎?

予讀班固《藝文志》,唐《四庫書目》,見其所列,自三代秦漢以來,著書之士,多者至百餘篇,少者猶三、四十篇,其人不可勝數;而散亡磨滅,百不一、二(百分之一二)存焉。予竊悲其人,文章麗矣,言語工(工巧)矣,無異草木榮華之飄風,鳥獸好音之過耳也。方其用心與力之勞,亦何異眾人之汲汲營營,而忽焉以死者,雖有遲有速,而卒與三者同歸於泯滅。夫言之不可恃也蓋如此。今之學者,莫不慕古聖賢之不朽,而勤一世以盡心於文字間者,皆可悲也!

東陽徐生(徐無黨),少從予學為文章,稍稍見稱於人。既去,而與群士試於禮部,得高第,由是知名。其文辭日進,如水涌而山出。予欲摧其盛氣而勉其思也,故於其歸,告以是言。然予固亦喜為文辭者,亦因以自警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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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作者認為能讓人不朽於世的方法有哪些?其中哪一種最可憑藉?

2. 本文的寫作目的是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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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. 讓人不朽於世的方法有三:修之於身、施之於事、見之於言。三者之中,「修之於身」最可憑藉。
  • 2. 作者提出三不朽,勉勵要到南方的徐無黨能夠立德以求不朽,同時以此自警。

歐陽修:五代史伶官傳序

嗚呼!盛衰之理,雖曰天命,豈非人事哉!原莊宗(後唐莊宗李存勖)之所以得天下,與其所以失之者,可以知之矣。

世言晉王(李存勖之父李克用)之將終也,以三矢(箭)賜莊宗而告之曰:「梁,吾仇也;燕王,吾所立;契丹與吾約爲兄弟;而皆背晉以歸梁。此三者,吾遺恨也。與爾三矢,爾其無忘乃(你的)父之志!」莊宗受而藏之於廟(宗廟)。其後用兵,則遣從事以一少牢古代祭祀用羊和豬做祭品告廟,請其矢,盛以錦囊,負而前驅,及凱旋而納之(把箭放好)

方其係(繫)燕父子以組(繩索),函(以木匣盛著)梁君臣之首,入於太廟,還矢先王,而告以成功,其意氣之盛,可謂壯哉!及仇讎已滅,天下已定,一夫(指發動兵變的皇甫暉)夜呼,亂者四應,(莊王)倉皇東出,未及見賊而士卒離散,君臣相顧,不知所歸。至於誓天斷髮,泣下沾襟,何其衰也!豈得之難而失之易歟?抑本其成敗之跡,而皆自於人歟?

《書》(《尚書》)曰:「滿招損,謙得益。」憂勞可以興國,逸豫(安逸舒適)可以亡身,自然之理也。故方其盛也,舉天下之豪傑,莫能與之爭;及其衰也,數十伶人(藝人、戲子)困之,而身死國滅,爲天下笑。夫禍患常積於忽微(細微之事),而智勇多困於所溺(過分的沈溺於人或事),豈獨伶人也哉!作《伶官(樂官及有官職的藝人)傳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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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本文的中心論點是什麼?試摘錄原文回答。

2. 本文的寫作目的是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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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. (夫)禍患常積於忽微,而智勇多困於所溺。
  • 2. 作者以此序交代作《伶官傳》的目的,同時希望君主以史為鑒,居安思危,防微杜漸,勵精圖治。

歐陽修:五代史宦者傳序

自古宦者(宦官)亂人之國,其源深於女禍。女,色(女人的美色)而已;宦者之害,非一端(一方面)也。

蓋其用事也,近而習(熟悉);其為心也,專而忍(隱忍);能以小善中(迎合)人之意,小信固(穩住)人之心,使人主必信而親之。待其已信,然後懼以禍福而把持之。雖有忠臣碩士(賢能之士),列於朝廷,而人主以為去己疏遠,不若起居飲食,前後左右之親,為可恃也。故前後左右者日益親,則忠臣碩士日益疏,而人主之勢日益孤。勢孤則懼禍之心日益切,而把持者(的地位)日益牢(牢固)。安危出其喜怒,禍患伏於帷闥,則嚮之所謂可恃者,乃所以為患也。

患已深而覺之,欲與疏遠之臣圖(剷除)左右之親近,緩之則養禍而益深,急之則挾人主以為質。雖有聖智,不能與謀。謀之而不可為,為之而不可成,至其甚,則俱傷而兩敗。故其大者亡國,其次亡身(喪命),而使姦豪得借以為資而起,至抉(剔出)其種類(宦官及其黨羽),盡殺以快天下之心而後已。此前史所載,宦者之禍常如此者,非一世(一代)也。

夫為人主者,非欲養禍於內,而疏忠臣碩士於外,蓋其漸積而勢使之然也。夫女色之惑,不幸而不悟,則禍斯及(降臨)矣。使其一悟,捽(揪出)而去之可也。宦者之為禍,雖欲悔悟,而勢有不得而去也。唐昭宗(唐昭宗原為宦官擁立,後與宰相計除宦官,反被宦官幽禁。他後來雖獲救,但朱溫乘機領兵入京,唐朝滅亡。)之事是已。故曰:「深於女禍」者,謂此也,可不戒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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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文的中心論點是什麼?

2. 文章最後一段引唐昭宗的史例用意是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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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. 本文點出宦官帶來的禍害比女色更為嚴重。
  • 2. 作者在文章最後一段引唐昭宗史例的用意是論證宦官不如女色,並非君主醒覺便能趕走去除的,道出宦官帶來的禍害比女色更甚,希望君主能引以為戒。

十二篇範圍溫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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